望著咪嚕卻常常要脫口的時候差點說出瑋仔,不禁讓我想起「飄」裡郝思嘉的媽媽在嚥氣前叫的竟然是當初想嫁卻未嫁的那個人。
或許每個人的心理,都有一個最原本的想去的地方,或逝去了但卻不經意留下來的習慣。
這十幾天我成了咪嚕的第二照顧者,從一開始他對著我吠叫,在馬路上上演拔河比賽,或是捏著他大便卻心想著為什麼我在這裡,一直到現在我們有了一點默契,我想緣分是需要時間的。
帶著咪嚕的確給我造成許多困擾。
每天要先去蹓狗,卡在黃金時段的晚上七八點,吃餐廳當然不可能,最多就是subway外帶去公園啃完,隔天換個摩斯漢堡,永遠以公園為中心的方圓百公尺內解決晚餐。
我看著咪嚕常常想著以後就是這樣帶小孩,小時候看到狗就想養的那種心情竟然不見了,不知道何時突然覺得責任與愛是根本的一體二面,你無法只選擇開心那項。
來台北這麼久,很少有機會去散步,因為咪嚕讓我開啟新的天地。
晚上的公園非常愜意,有時是我一個人,有時和小卡。在公園裡或奔跑或靜靜的坐著,都別有一番滋味。有時候還有帶狗的媽媽會攀談起來,多半是兒子女兒撿來的狗,爸媽幫忙養。
天底下怎這麼多不孝兒女?
咪嚕是個有人性的狗,應該說他自認為自己是人。
我跟他的磨合很久,他也非常聰明,有時候到可惡的境界。
他知道我不是她們家的人,可是他是;他也知道全家人都喜愛他到溺愛的境界,所以他對於我的態度不是愛理不理就是仗勢欺人,宣示主權到一種我也莫可奈何的地步。
一直到我們認識一年之後的現在,他才不會對我吠叫,偶爾還會搖搖尾巴。
每個人有不同的飼養方式,我既然不是第一照顧者,自然沒有改變他習慣的必要。
但對於養小孩的觀念,可以窺之一二。
小卡就是當初撿回來又丟著不養的死小孩,爸媽在家時他只負責跟狗玩,不負責任到被媽媽唸一下還可以賴皮假裝沒聽到,當時看到簡直傻眼。
結果爸媽一出國,形象大變。撿大便不說,負責洗澡洗腳蹓狗,擦藥挖眼屎樣樣來,還擔心咪嚕一個人(?)孤單,叫我在他家班的時候去陪咪嚕,讓我醋勁大發。
第一次見到咪嚕他完全跟我沒有交集,到後來可以勉強帶他出去,到現在我們有點共同的語言,過程真是奇妙。
沒有狗的日子非常自由。
有狗的日子不會孤單,有對象可以說話,有人跟你搶食物,你的心思不會永遠停留在自己身上。
才剛看完「與狗狗的十個約定」,或許狗和情人、和親人、和任何一段感情都一樣,開始或許不容易,也不允許停下來,不過,在時光流轉的歲月中,自然會呈現無法意料的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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